3月18日上午九点,我院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院领导、纪委委员和全体中层干部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李国清同志主持。
会上,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甘宏礼同志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他总结回顾了学院过去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新的一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4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及中纪委各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院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他要求,2015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定要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入学习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二是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四是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五是要认真抓好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六是要加强信访工作,七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纪委、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和江西省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结合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需要,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推动建设我院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会上签订了我院2015年廉政责任状。责任状划分了责任范围,明确了责任内容,强调了责任追究。学院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系(部、馆)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管好自己、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的责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福才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系部主要领导签订廉政责任状,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分管范围内的各处室、院属经济实体签订了廉政责任状。
最后,吴福才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做了三点基本要求。一是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时要把握好如何看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规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以及中央制度建设的重要部署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二是要求认真对照,清醒认识我们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结合我们学院自身的情况,严格纠正和查处顶风违纪,纪律松散;作风慵懒,办事拖拉;言行失范,丧失师德;失职渎职,作为错位;以权谋私,私大于公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三是要求认真对待并尽快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要敢于担当,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永恒的主题。高压带电,坚决惩治腐败。规范约束,强化监督管理。正风肃纪,讲纪律,守规矩。






(审核:肖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