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78818威尼斯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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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以下简称《目录》)(教职成〔2015〕10号)及学校专业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度学校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和行业需求,对接产业升级,扩大、调整、开发新专业,梳理、筛选、淘汰老专业,调整专业结构,均衡二级学院(部)发展。进一步完善以地学为特色,工科为主体,工经管文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
1. 新增目录内专业
根据《办法》规定,我校将依照相关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各二级学院所申报的新增目录内专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2)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
(4)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5)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 新增目录外专业
根据《办法》要求,所申报的新增专业必须是目录内的专业,如需申报新增目录外专业需要向省教育厅提交增补专业建议材料,每年6月1日前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提交本地区增补专业建议材料,经教育部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年度增补专业,并于当年9月1日前公布,经以上程序审批后我校方可将其确立为本校新增专业。
二、申报材料
1. 新增目录内专业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增设高职专业申请表;
(2)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3)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4)任课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5)办学条件(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
(6)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 新增目录外专业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增设高职专业申请表;
(2)专业简介;
(3)专业相关行业(职业)人才需求报告;
(4)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5)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6)任课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7)办学条件(包括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
(8)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部)在5月13日前将填写好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发至教务处邮箱。
附件:1.《教育部2015版高职专业目录》
2.《9778818威尼斯新增目录内高职教育专业申报材料》
3.《9778818威尼斯新增目录外高职教育专业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