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土资源厅和教育厅要求,围绕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以有力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为优化学院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结合学院实际,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好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和胡锦涛讲话精神,做出条规学习计划,以党员干部自学为主,重点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
2、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3、探索更多有效的教育形式:
(1)组织1-2次《廉政党课》――学院领导一次,外请领导讲课一次;
(2)组织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
(3)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常态化;
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以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
(4)在学生中组织若干次法制教育(警示教育)活动:
a、分别由各系部组织观看电教片;
b、开展第二课堂廉洁教育活动,如组织法制讲座、廉政辩论赛等。
(5)探索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入廉政教育内容。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1)完成《大学生廉洁教育读物》编印工作;
(2)改进、充实网站《清风》专页;充实院报《清风》专栏;
(3)宣传栏增加廉政教育内容;
(4)图书馆适当购置廉政读物;
(5)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实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元素。
5、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10~11月安排)。
二、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
1、学习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2、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初完成);
3、根据学院制定的方案,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3-5月完成);
4、督查整改阶段,领导小组采用多手段、全方位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6-11月完成);
5、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持续提高(12月完成)。
三、努力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握好工作方式和节奏,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任务,建立健全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把握好构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
2、切实做好当前的主要工作
3、以扎实的工作准备迎接检查
四、推进廉政机制和制度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责任制
(1)按照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分解;
(2)强化责任追究。
2、修订、健全规章制度:
(1)主动制订、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2)建议、促成一些重大敏感工作监督制度的制定、修订;
(3)有关管理、监察、审计、督查制度:
a、财务管理、监督、审计制度;
b、对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4)汇编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3、建立新的监督机制:
(1)学院党政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要提出明确的原则、要求;
(2)要求干部逐步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
(3)建立有效监督的干部队伍,制订可操作的监督办法,营造规范监督的氛围;
a、健全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队伍,落实人员,明确职责;
b、调整、充实廉政监督员队伍
c、明确专兼职人员的权责;
修订、明确纪委委员、监察工作人员、督导工作人员、兼职审计员、廉政监督员的权责范围。
4、加强内审工作:
(1)探索基建监察审计的规范化;
(2)立达公司、后勤集团绩效审计(预定3-4月份安排2011年财务情况审计);
(3)扩大审计范围,让审计工作在学院的整体绩效考核中发挥作用:
安排教学、学工等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学院大财务的预、决算审计等,与考核、监察、督查工作相结合,逐步推进学院有关经济工作审计常态化、全覆盖。
五、改进、强化督导工作
1、成立独立的督导室
2、探索新的督察模式
3、建章立制
(1)督导工作条例
(2)分类的实施细则
(3)相关考核办法
(4)相关测评办法
(5)相关督查、考核、测评成果应用的实施办法
六、进一步做好信访和查案工作,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反映较为具体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有所交待。
七、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督导干部队伍建设
1、充实监察审计督导专兼人员;
2、扩大廉政监督员队伍,分配实操任务
――在有关职能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参与招标、采购等具体工作
3、提高纪监审队伍素质:
(1)组织校内培训;
a、内审人员培训;
b、兼职纪监干部培训;
(2)争取参加高层次培训班;
(3)针对性召开研讨会,以会代培;
4-5月份安排一次较宽范围、较大规模的专兼职人员研讨会。
(4)分别对专兼人员布置相关任务,使之在具体工作中锻炼提高。
4、动员纪监审人员开展相关理论探讨,积极参加江西省教育纪工委、江西省监察学会教育工委的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探讨活动。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