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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试行)
2018-07-09 21:11  

一、培养细则

1、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听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加活动时,要遵守纪律,要配戴校牌校徽,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如上党课要做好笔记,不玩手机、不睡觉、不闲聊等。

2、选派培养人:党支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负其培养考察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日常的思想教育,经常同他们接触、谈心,并帮助其进步,定时向组织汇报培养对象情况。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在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为其设立档案袋,存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培养考察期间均由党支部统一保管,列为发展对象后,将相关资料一起整理齐全后报上级党组织。

4、安排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包括普及班和提高班: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分别参加上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普及班和下半年的提高班,培训期间表现作为推选发展对象的依据之一。

5、定期进行考察:支部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将鉴定结果写实性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6、推荐为发展对象:一年考察期满,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评选办法》,对表现优秀,历次考评突出,群众反映较好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其为发展对象。

二、考核程序

1、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表现,实行二级考核。

第一级:培训考试分占总分7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束后,进行考试。

第二级:平时分占总分30%。平时分以100分考核,出现以下情况会扣分:

① 活动表现:优秀0/次,良好扣1/次,合格扣3/次,不合格扣5/

② 笔记情况:优秀0/次,良好扣1/次,合格扣3/次,不合格扣5/

③ 缺勤:扣10/次,

④ 请假:扣3/次,如上课冲突请假等情况视为出勤,不扣分。

2、根据培训班的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

3、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归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延长考核期

1、思想方面:思想上不严于律己,不能坚持学习党的相关知识,考核期内,一个季度未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未递交思想汇报。

2、学习方面:补考后,一学期内有1门功课不及格但不欠学分。

3、生活方面:寝室卫生有1次不列级寝室。

4、活动方面:院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早操、晚自习,校、院级大会,应参加但无故缺席2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终止培养资格

1、思想方面:思想不求上进,半年以上未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未递交思想汇报。

2、学习方面:一学期内积欠学分或者至少有2门功课挂科。

3、生活方面:寝室卫生有2次及以上不列级寝室。

4、活动方面:院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如早操、晚自习,校、院级大会,应参加但无故缺席3次或以上。

5、在培训班期间,请假次数超过5次(含5次)

6、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分为在59分以下(含59分)。

7、受到学校、学院处分、触犯法律等行为。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共9778818威尼斯建筑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

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8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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