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成长,自强不息”典型事迹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推荐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恩成长,自强不息”典型事迹的通知》(赣助中心【2012】7号),为进一步提升和拓展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国家资助体系的认识,集中深入宣传在助学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典型,展示新时期、新形势下受助学生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弘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进取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2年5月8日前
二、推荐范围
各系(部)推荐1-2名在助学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或毕业生典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习期间获政府资助;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生活简朴,道德品质优良;
5.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毕业后勤奋工作,回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对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健康向上校风和学风,进一步提升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通过推荐活动对学生们进行一次感恩教育,更好地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
2.精心组织。各系(部)组织推荐要真正把师生认可的、有说服力、有突出事迹的典型推荐出来,要求广泛挖掘,严格审查,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确保推荐质量,以树立典型,达到育人目的。
3.上报时限及要求。各系(部)推荐的事迹材料需提供电子和纸质稿,推荐材料内容充实,语言简洁,体现特色,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配学生五寸生活照一张,于5月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箱:jxyyx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