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赣应职院学工发〔2019〕44号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补评选和2018-2019年度国家助学金增资补发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的资助力度,现对我校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补评选,以及对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已受助学生进行增资补发。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补评选
1、增评对象
增评对象为2019年7月前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职生,即17级、18级、155级学生。重点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见附件1),附件1表内的学生必须增补评选为2019年春季国家一等助学金,其它特殊困难学生(校内贫困生建档前1-7类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资助政策。
2、指标分配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校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评指标数为247个,春季增补金额分三个档次:一等助学金2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650元/人、三等助学金1100元/人。按各院(部)建档立卡家庭增补学生数和各学院(部)在校老生人数,进行指标分配。
表1. 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评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助学金总指标数(人) |
一等指标共100人 |
二等指标共47人 |
三等指标共100人 |
建档立卡增补学生数(人) |
其他特困学生(人) |
1 |
资环学院 |
16 |
2 |
4 |
3 |
7 |
2 |
汽车学院 |
14 |
1 |
4 |
3 |
6 |
3 |
机电学院 |
31 |
9 |
6 |
5 |
11 |
4 |
信息学院 |
50 |
9 |
12 |
9 |
20 |
5 |
9778818威尼斯 |
27 |
5 |
6 |
5 |
11 |
6 |
测绘学院 |
14 |
1 |
4 |
3 |
6 |
7 |
财商学院 |
52 |
12 |
11 |
9 |
20 |
8 |
材料学院 |
7 |
0 |
2 |
2 |
3 |
9 |
设计学院 |
20 |
0 |
5 |
5 |
10 |
10 |
社会学院 |
12 |
2 |
3 |
2 |
5 |
11 |
军体部 |
4 |
1 |
1 |
1 |
1 |
合计 |
247 |
42 |
58 |
47 |
100 |
3、材料上报
各班级、学院(部)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评工作时间和上交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二、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增资补发
1、补发金额
本次助学金增资补发标准按已获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等级补发,即一等补发200元/人,二等补发150元/人,三等补发100元/人。
2、工作安排
为确保本次资助金补发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学院(部)、各班级须将增资补发这事通知到每一位2018-2019学年已获国家助学金学生,若有学生的学生资助卡或建设银行卡遗失,务必通知其在11月1日前补办齐全并将新的银行卡号告诉班主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学生和教师的诚信教育。
(1)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诚信承诺必须由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共同签字,承诺部分未填写齐全者,不得参与贫困生认定建档及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
(2)加强教师(主要是班级第一负责人班主任)的诚信教育。各学院(部)必须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布置会,组织班主任或辅导员及相关资助工作人员学习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文件,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填写《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承诺书》。
2、加强对不诚信学生及教师的处罚力度。
(1)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及《9778818威尼斯关于对违反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规定的处罚办法》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国家资助政策未落实到位(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未获得国家资助),将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或相关资助工作人员承担对学生的资助金补偿。
(2)对接受吃请、索要资助金等行为的教师,除主动退回所得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分。对请客、送礼等的学生或家长,除取消学生当年的资助资格外,涉事学生若已获得资助金必须主动退回,同时列入学生资助“不诚信黑名单”。
3、各学院(部)应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认真贯彻并执行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资助金发放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将受助结果以电话或书面通知受资助学生的家长,共同监督学生奖、助学金的合理使用。
附件1:原建档立卡增补学生信息表
附件2: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增评上报时间安排表
9778818威尼斯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9日
9778818威尼斯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9日印发
校对:陈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