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中职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章贡校区各班级:
为更好的落实国家中职资助政策,认真做好我校中职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评选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简要介绍
1、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的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的15%(扣除连片特困地区户籍学生)来执行,必须通过班级、学校评议确定。
2、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所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我省17个县市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全部纳入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可根据户籍性质直接认定。
3、中职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期来进行评选申报,每生每学期发放1000元。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②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③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④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⑥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⑦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程序
(一)资格申请
3月7日前,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评选及公示
1.班级民主评议及上报(公示时间3月10-12日,上报院部时间3月13日)
召开班级助学金评选民主评议会,对申请的学生依据评审条件进行认定、评议,评议结果在全班公示3天(拍照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学院(部)审核。非直接认定的学生需按比例进行评选,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2.学院(部)审核及上报(资格审查3月13-15日,公示时间3月16日-3月18日,报学校3月19日前)
学院(部)审核班级初步评议结果,重点核查特殊困难学生是否受助,审核结果在全院公示3天(拍照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复审与公示
四、上报材料内容
1、连片特困地区户籍学生:
江西 (17) |
萍乡市 |
莲花县 |
赣州市 |
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 |
吉安市 |
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 |
抚州市 |
乐安县 |
上交材料:
(1)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
(2)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户籍性质页)和个人页(不能拍照打印) |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非连片特困户籍学生的15%):
上交材料:
(1)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
(2)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户籍性质页)和个人页(不能拍照打印) |
(3)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扫描件(民政部门或政府相关机构签发的贫困证件或纸质公文,如低保证,孤儿证等贫困材料;若无证明材料,学生需手写承诺书并附上本人和家长亲笔签名) |
3、名额分配
195、205级助学金名额分配 |
连片特困地区户籍人数(享受助学金) |
非连片特困户籍人数 |
家庭经济困难(非连片特困地区15%享受助学金) |
195级 |
205级 |
195级 |
205级 |
195级 |
205级 |
217 |
189 |
224 |
267 |
34 |
40 |
4、材料上交
纸质版上交材料:
(1)班级2020-2021学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班主任签名)
(2)章贡校区2020-2021学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学院盖章)
(3)章贡校区批量办理资助卡学生名单汇总表。(学院盖章)
(4)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5)院部公示照片。
电子版上交材料:
(1)章贡校区2020-2021学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2)章贡校区批量办理资助卡学生名单汇总表。
材料上交要求:
(1)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名单顺序需和上交的学生材料,顺序一致(在纸质版材料右上角用铅笔编写汇总表上序号)。
(2)有中职资助卡号的填写卡号,没有资助卡的学生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放在一页),按照章贡校区批量办理资助卡学生名单汇总表收集上交。
5、注意事项
(1)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学生,要确保享受到助学金政策。
(2)公示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仅公示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其他信息不作公示。
(3)资助工作者要严格审查材料,认真负责,加强责任心,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学生和教师的诚信教育,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及《9778818威尼斯关于对违反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规定的处罚办法》对违反师德师风,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
(4)所有电子材料在 2021年3月19日前上交。
9778818威尼斯学生工作部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