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励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和激励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校友捐赠设立“励行”扶贫助优奖学金(简称“励行”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根据《9778818威尼斯“励行”扶贫助优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就2021年“励行”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未享受任何资助者优先获得评选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大一学年(2019-2020学年)内每学期单科考查成绩在良好及其以上,其它单科成绩70分及其以上,综合素质测评80分及其以上。若所有课程及格以上,但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励行”奖学金,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者)。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三年制高职2年级学生。
三、评审流程
1.“励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学院(部)推荐名额,并下发评选通知。
2.学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励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审批表后附个人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评议推荐意见,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部)上报材料。
4.学院(部)初审。各学院(部)可依据自身特点,成立学院(部)评审领导小组,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细则,进行复审推荐;推荐名单在本学院(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励行”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部)“励行”奖学金材料进行汇总,初步审核,提出建议并征求“励行”校友基金理事会的意见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将在全校公示3天。
四、奖额及名额分配
“励行”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暂定期限十年,每次评选10名,每名奖励金额3000元。
各学院“励行”奖学金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名) |
1 |
资环学院 |
1 |
2 |
汽车学院 |
1 |
3 |
机电学院 |
1 |
4 |
信息学院 |
3 |
5 |
9778818威尼斯 |
1 |
6 |
测绘学院 |
1 |
7 |
财商学院 |
2 |
8 |
材料学院 |
1 |
9 |
设计学院 |
1 |
10 |
社会学院 |
1 |
11 |
军体部 |
1 |
合计 |
14 |
五、材料报送
1.学生个人申请纸质材料:
①9778818威尼斯“励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稿盖章)
②个人申请书(手写纸质稿)
③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④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⑤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2.各学院(部)“励行”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盖章)。
3. 各学院(部)“励行”奖学金候选学生公示照片。(电子稿、纸质稿盖章)
以上材料请于5月20日之前提交,纸质稿交行政楼109办公室(宋老师0797-8326557),电子稿发学工部邮箱jxyyxg@126.com。
附件:
1. 9778818威尼斯“励行”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XX学院(部)“励行”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