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填报,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特制订本文件。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保证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比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胡堪东
成 员:伍文中 肖祥红 赵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 任:肖祥红(兼)
成 员:常春英 杨帆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审对象
具有高职学籍的二、三年级和2007级五年一贯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2010-2011第一、第二学期皆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的奖项;
(5)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若2010-2011第一、第二学期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各一次,学习成绩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3、提供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要求统一使用此表格,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教务处提供的2010-2011第一、第二学期成绩表;
(3)各种奖项的复印件。
4、奖励标准、系部推荐名额
(1)每人每年8000元;
(2)系(部)推荐名额:待定。
5、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系(部)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向学院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院资助管理中心对认定后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复核,汇总,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院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备案;
(5)学院将教育部批复并公告的获奖学生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计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其它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各系(部)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关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有关表格可以从学工处网站“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对象
具有高职学籍的二、三年级和2007级五年一贯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3、奖励标准
(1)每人每年5000元;
(2)系(部)推荐名额:待定。
4、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系(部)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向学院递交《____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院资助管理中心对系(部)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汇总,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院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备案;
(5)学院对江西省教育厅批复并公告的获奖学生一次性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计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5、其它工作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各系(部)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1、评审对象
具有高职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及2007、2008级五年一贯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较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洪涝、地震等天灾人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穷以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家庭年现金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⑩其他贫困家庭。
3、资助标准、系部推荐名额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平均资助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三个档次。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2)系(部)推荐名额:待定。
4、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由学生本人在新学年开学时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孤儿、下岗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军烈属、残疾及其它经济困难证明);
(2)学生所在系(部)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系(部)公示无误后,向学院递交《____系(部)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3)院资助管理中心对系(部)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汇总,报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院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备案;
5、困难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2)在德、智、体诸方面不求上进者;
(3)受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4)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6、其它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各系(部)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助学生捐赠助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三、评审材料报送
(一)评选时间
1、各系(部)、各班级请按照评选文件认真评选,并于9月26日前排好预评顺序,待正式指标下发后,按要求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对各系(部)上报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进一步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________学年度________系(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报材料黏贴表(见附件5)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________学年度________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________学年度________系(部)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
4、开户学生信息表(见附件6)和身份证复印件。各系(部)报送的国家奖助学金候选人,经学院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公示通过后,对于没有赣州市内建设银行账号的学生,要收取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统一开户;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统一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由学院代为开户。
(三)监督举报信息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比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全程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如有不实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8327528,举报邮箱jxyyxgjubao@126.com。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________学年度________系(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________学年度________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________学年度________系(部)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5: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报材料黏贴表
附件6:开户学生信息表
学工处
2011年9月7日